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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補助目的:

    為健全學生自治團體及社團組織(以下統稱為社團),輔導學生課外活動順利運作,除提供學輔經費申請外,針對大型活動可另外提出專案申請。

二、申請對象、內容:

(一)凡本校登記在案之學生社團

(二)專案補助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大型服務學習活動及本學期優先推動專案

2.執行學校委託辦理之活動。

    3.舉辦校際性(三校以上)大型活動。

    4.協助學校舉辦利於學生學習之大型活動(人數達百人)。

    5.對學校有正面影響而非例行性活動

    6.辦理品德教育、智慧財產權、性別平等、校園安全、反詐騙等議題之全校性活動。

三、申請方式:

(一)各社團於104年10月01日至104年11月27日間舉行之活動,皆可申請。

(二)申請、審核、核銷、撥款步驟:

    1.繳交本校104學年度第1學期學生社團活動專案申請表及企畫書(104年09月18日)

    2.課外活動組依申請表內容初審

    3.符合初審之專案,提送社團審議委員會審查

    4.公告補助金額(104年10月02日)

  5.活動辦理並完成核銷

    6.依核銷及補助金額撥款

四、獎助金額與名額:無限定金額與名額,依申請表審查內容。

五、申請日期:

    自即日起至104年09月18日(五)下午17:00止

六、評審標準:

)活動內容:1.符合社團成立宗旨2.創新性3.申請表撰寫詳細度。

)經費預算:評量活動經費來源規劃及經費來源是否合理恰當。

七、注意事項:

)申請並獲補助者,依規定須於活動後日內完成核銷,至遲於104年11月30日(一)前。核銷時請將收據及成果報告書(含書面及電子檔資料)送課外活動組。

(二)報核成效將列為課外活動組日後審查此項經費申請補助之重要依據。若社團未依申請表執行或未於期限內核銷,下學期此項經費將不予補助。

(三)若有任何疑問請洽康雅婷小姐(分機2114)或E-mail:R041042@kmu.edu.tw

 

課外活動組104.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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