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醫學大學志願服務時數申請說明
本校各單位(不含附屬機構)進行社會福利類志願服務時,得依下方說明向課外組提出志願服務時數申請,通過申請之活動,課外組將於各單位完成活動並完整繳交資料後,協助登錄領有課外組核發社會福利類志願服務手冊人員及加入本校社會福利類志工之服務時數,未領有者則發放時數條以資證明(但未加入本校社福類志工者,服務時數無法累積,時數條僅作服務時數證明);課外組保留申請、成果報告退件之權利。
▌持有非由本校課外組核發社會福利類志願服務手冊者,填寫表單登錄為本校志工,可協助登錄社會福利類服務時數
➥登錄成為本校志工
申請注意事項
★申請注意事項★
【申請時程】請於活動辦理日「一個月前」提出申請。
【服務性質】兒童福利服務/青少年福利服務/婦女福利服務/身心障礙福利服務/低收入戶家庭福利服務/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服務/其他相關福利服務。
※各單位務必於申請前,自行確認活動性質、對象及內容是否符合上述定義,確認符合再提出申請。
【申請流程】採紙本申請,請填寫申請表並附上完整企畫書。
【結果通知】審核結果將以E-mail方式通知申請人。
【活動結束繳交文件】
請於活動結束兩週內將下列資料寄至課外組信箱:osaclub@kmu.edu.tw,並於標題註明「OO活動志願服務成果報告」。
1.活動期間之志工名冊及300字心得。
2.活動成果報告,需附上活動照片6張。
3.簽到及簽退紀錄(可依活動需求自行調整,惟需清楚標示活動名稱、時間、服務人員簽到及簽退)。
4.活動問卷調查表(可依活動需求自行調整,惟需含被服務者滿意度等相關調查)。
5.志工個人問卷調查表。
※ 未於期限內繳交者,課外組將暫停受理該單位當年度申請,並將E-mail通知申請人主管。
【時數公告】請各單位務必於核准通過後,再行公告該活動核准之服務時數,以減少爭議;各學生社團需活動申請通過後,方可申請。
【訊息公開】申請通過之志願服務活動,課外組將張貼電子資訊於課外組業管網頁。
★附件★
志願服務人員服務簽到表(範例)
志工服務滿意度調查表(範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