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團相關獎勵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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績優學生社團幹部獎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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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學生社團幹部符合下列規定者,得於每學年度公告期間內,檢附上一學年度成績單、申請表及具體事蹟表,向課外組提出申請: (一)上一學年度學業成績總平均六十分以上,操行成績八十 二分以上。 (二)熱忱盡責、積極推動學生社團業務且表現優異者,或參 加學生社團評鑑獲獎者。 (三)每一學生社團以推薦一名為限。 (四)有意申請者請將申請書及相關資料彙整成pdf檔, e-mail 給承辦人 (楊小姐 woly@kmu.edu.tw)。 ★由課外組聘請5名評審委員,就其具體事蹟評定成績後,報請學生社團審議委員會,考量學校當學年度經費與學生社團屬性比例分佈,決議獎勵之名額、獎學金金額及獎勵名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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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社團參與校外競賽獎勵 |
★凡經本校核准參加下列單位主辦之全國性競賽而獲得優勝者,得申請獎勵金,其不受校外其他獎勵限制,惟不可於校內重複申請。 (一)中華民國大專校院主辦之各項社團活動競賽。 (二)教育部主辦之全國中等以上學校之各項社團活動競賽。 (三)全國性各單項協會所主辦之各項社團活動競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