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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有關本部補助「109年教育優先區中小學生寒假營隊活動」申請注意事項,請依說明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依「教育部補助辦理教育優先區中小學生營隊活動要點」第4點第1項第1款規定,每年10月1日至10月31日受理申請次年辦理之寒假營隊活動。要點請至教育部首頁「法令規章」項下查詢,相關表件如附件。

二、各校應依上開規定期間檢附申請資料及服務企畫書等資料,紙本備文函送本部審核,並副知所欲服務之中小學校主管教育行政機關,逾期不予受理。

三、另有關「附件一之一活動申請案匯整統計表」(如附件),應於紙本檢附公文函送本部提出申請後,另外寄送電子檔至吳明杰先生信箱(jaeking881188@mail.moe.gov.tw),俾利彙整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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