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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有關本部補助「110年教育優先區中小學生暑假營隊活動」申請注意事項,請依說明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依「教育部補助辦理教育優先區中小學生營隊活動要點」第4點第1項第1款規定,每年4月1日至4月30日受理申請辦理暑假營隊活動,相關規定請於本部首頁「法令規章」項下查詢(網址:https://edu.law.moe.gov.tw/)。

二、各校請於上開期間檢附申請資料及服務企畫書等資料,備文函送本部審核,逾期不予受理。

三、另有關「活動申請案彙整統計表」(如附件),應於紙本檢附公文函送本部提出申請後,另外寄送電子檔至本部承辦人李靜慧小姐信箱(hui0717@mail.moe.gov.tw),俾利彙整辦理。

四、因應本年度疫情影響,暑假營隊活動之辦理作業後續將視疫情發展彈性調整,另請各校於規劃相關營隊活動時,應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告之各項防護措施妥為評估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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