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轉知臺北市政府教育局第2次修正「『2021臺北燈節』全國各級學校花燈競賽實施計畫」及相關附件各1份,請惠予協助公告周知,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10年8月17日北市教終字第11030724281號函辦理。
二、該府觀光傳播局原訂於110年2月26日(星期五)至3月7日(星期日)舉辦「2021臺北燈節」活動,因應疫情影響,延期至110年9月17日(星期五)至9月26日(星期日)辦理,爰配合修訂旨揭競賽實施計畫如下:
(一)收件及組裝時間:110年9月15日(星期三)至16日(星期四),每日上午10時至下午4時。
(二)組裝地點:臺北市艋舺公園。
(三)決選時間:110年9月16日(星期四)下午5時。
(四)經費核銷期程:實施計畫函頒之日(109年10月16日)
起至110年9月27日止。相關核銷憑證於110年10月22日(星期五)前送至臺北市瑠公國民中學。
(五)作品領回:110年9月27日(星期一)上午10時至下午4時前。
(六)展出期間:110年9月17日(星期五)至9月26日(星期日) 。
(七)因應疫情尚未趨緩,爰取消辦理頒獎典禮。
三、其他相關訊息請詳閱修正後「『2021臺北燈節』全國各級學校花燈競賽實施計畫」(如附件)。
四、本案如有疑義,請洽詢:臺北市政府教育局(02-27208889/1999轉6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