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端編輯

管理員身份可於登入後,進行網站的前端管理。

主旨:修正「桃園市青年諮詢委員會設置要點」第三點,名稱並修正為「桃園市政府青年諮詢會設置要點」,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年十一月十一日生效。同時註銷本府一百十年十一月十一日府青公字第一一○○二九六○九二號令修正發布「桃園市政府青年諮詢會設置要點」第三點,請查照。

說明:檢送「桃園市政府青年諮詢會設置要點」一份。

附件下載
FileFile sizeLast modified
Download this file (桃園市政府 函.pdf)桃園市政府 函.pdf460 kB2021-12-02
Go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