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為提供學生多元展演舞台,並豐富社區居民假日藝文生活,本館特規劃111學年度「漾我青春才藝秀」展演活動。有意参演學校,請於111年6月24日前提出申請,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活動實施計畫內容擇要如下:
(一)活動時間:週日16:00至17:30(視天候調整16:30至18:00)。
(二)活動地點:以本館户外露天劇場為原則,但得視活動規模及天候因素調整至中庭、前庭或多用途大草坪。
(三)活動內容:適合戶外演出之各校藝才班或社團表演,例如:管弦樂、打擊樂、扯鈴、傳統民俗藝術、歌唱及舞蹈等藝術表演。
(四)經費補助:本館参酌演出計畫、人数、節目規劃、器材運送⋯等條件,核實補助活動經費。每場演出本館另提供獎品供活動現場摸彩,以活絡氣氛並吸引民眾觀賞。
二、111學年度申請檔期:111年8月7日、111年9月25日、111年10月16日、111年11月20日、111年12月11日、112年2月19日、112年3月12日、112年4月30日、112年5月21日、112年6月11日、112年7月16日,共計11個檔期,每檔期限一所學校申請,演出時間至少1小時。
三、因111學年度檔期有限,未免撞期,有意參演學校,請先來電(TEL:8034473分機208陳小姐)登記活動日期。112學年度檔期之申辦,將於112年5月函知各校。
四、檢附活動實施計畫、申請範例、核銷範例及注意事項各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