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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檢送「111 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實施要點」1 份,詳如說明,請查照轉知。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1 年6 月15 日臺教師(一)字第1 110058167 號函辦理。

二、111 學年度將視疫情等實際情況,如試辦部分類組決賽現場創作,其類組及簡章,擇期另行公告。

三、請加強宣導參賽學生及指導老師落實正確的智財觀念與創作態度,詳閱要點參賽規則,了解相關創作參賽責任,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權或有抄襲、代筆等違反比賽規則之情事。

四、旨揭要點可逕自本館全國學生美術比賽官網(https://web.arte.gov.tw/nsac/index_news.aspx) 最新消息或「實施要點」專區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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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wnload this file (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111 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實施要點」.pdf)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111 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實施要點」.pdf5132 kB2022-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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