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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本館111學年度漾我青春才藝秀展演活動,尚有3檔期可受理學校申請表演,有意參演學校,請於111年10月21()前提出申請,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本館111年6月9日高市社教推字第11170125400號函諒達

活動實施計畫內容擇要如下

(一)活動目的:邀請各級學校在學之青少年學子一展才藝, 提供揮灑青春之舞台,以期舒解學生課業及升學壓力充實品德及休閒生活確立人生方向,進而達到社會教育功能

()活動時間:週日16:00至17:30(視天候調整16:30至18:00)

()活動地點:以本館戶外露天劇場為原則,但得視活動規模及天候因素調整至中庭前庭或多用途大草坪

()活動內容:適合戶外演出之各校藝術才能班或社團表,例如:管弦樂打擊樂扯鈴傳統民俗藝術唱及舞蹈等藝術表演。 

()經費補助:本館參酌演出計畫人數節目規劃器材運送......等條件,核實補助活動經費每場演出本館另提供獎品供活動現場摸彩,以活絡氣氛並吸引民眾觀賞

三、111學年度受理學校申請檔期尚有3檔:111年11月20日、 112年6月11日、112年7月16日,每檔期限一所學校申請, 演出時間至少1小時。活動詳情可至本館網站「最新消息」(https://bit.ly/3wkE7Sq)查詢。

四、因111學年度檔期有限,為免撞期,有意參演學校,請先來電(TEL:8034473分機208陳小姐)登記活動日期。112 學年度檔期之申辦,將於112年5月函知各校。

五、檢附活動實施計畫、申請範例、核銷範例及注意事項各乙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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