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函轉衛生福利部轉知有關民眾使用偽造之「志願服務榮譽卡」入公立風景區、未編定座次之康樂場所及文教設施案,請協助轉知所轄單位(志工)等,請查照。
說明:
一、依本部青年發展署112年2月14日臺教授青字第1120000042 號函轉暨衛生福利部部112年2月8日衛部救字第 1120103402號函辦理。
二、隨文檢附衛生福利部函文影本1份。若有相關問題請洽該部郭玟玟小姐,聯絡電話(02)8590-6617。
主旨:函轉衛生福利部轉知有關民眾使用偽造之「志願服務榮譽卡」入公立風景區、未編定座次之康樂場所及文教設施案,請協助轉知所轄單位(志工)等,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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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本部青年發展署112年2月14日臺教授青字第1120000042 號函轉暨衛生福利部部112年2月8日衛部救字第 1120103402號函辦理。
二、隨文檢附衛生福利部函文影本1份。若有相關問題請洽該部郭玟玟小姐,聯絡電話(02)8590-6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