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有關本局前以112年7月5日桃青公字第11200047061號函檢送「第六屆桃園時代青年行動家徵選計畫」1份,部分內容誤繕修正一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局112年7月5日桃青公字第11200047061號函續辦。
二、有關旨揭計畫第1頁表頭發文字號由原「中華民國112年6月00日桃青公字第0000號函發布」,修正為「中華民國112年7月5日桃青公字第11200047061號函發布」。
三、有關旨揭公文說明第2點第3款涉及獎勵金亞軍部分金額誤繕由2萬元修正為3萬元,另季軍部分金額誤繕由3萬元修正為2萬元。
四、隨文檢附更新後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