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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檢送本處「114年藝術家駐館展覽計畫申請簡章」1份,敬請貴校協助宣傳,及轉知所屬美術領域相關藝術工作者踴躍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本處為推動藝術創作與發展,鼓勵具有潛力之藝術家創作及分享,提供場館空間資源作為藝術展出的平臺並激盪出藝術家與場域間的多元性,去規劃辦理局揭計畫,歡迎從事相關藝術工作者提出申請。

二、本計畫送件時間自f!p日起至113年8月30日止,相關規定詳率如附件,

另可參照本處網站(https://www.tapo.gov.taipei/最新消息/114年藝術家駐館展覽計畫申請簡章公告)

三、本處藝術家駐館展覽計畫申請等相關事宜,請洽業務承辦

梁小姐,聯絡電話: (02)2577-5931分機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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