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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檢送「114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實施要點」1份,請查照轉知。

說明: 

一、依教育部114年6月16日臺教師(一)字第1140061811號函辦理。 

二、將於114年10月19日前於本比賽專網公告是否試辦現場創 作;如須試辦現場創作,將一併公告試辦類組、簡章、時 間、地點。 

三、請加強宣導參賽學生及指導老師落實正確的智財觀念與創 作態度,詳閱要點參賽規則,了解相關創作參賽責任,不 得侵犯他人著作權或有臨摹、抄襲、代筆或明確挪用他人 創意等違反比賽規則之情事。 

四、旨揭要點可逕自本館全國學生美術比賽官網(https:// web. arte.gov.tw/nsac/index_news.aspx)最新消息或「實施要點」專區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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