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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衛生福利部辦理「115年全國績優志工團隊選拔」,貴單位如有意願參選,請於115年5月31日(日)前備妥參選資料函送本局,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115年5月5日衛部救字第1151360554號函辦理。 

二、為落實志願服務法,鼓勵著有績效之志工團隊,衛生福利部訂定「115年全國績優志工團隊選拔實施計畫」辦理選拔,貴單位如有意願參選,請依選拔實施計畫所訂之參選條件,並備齊書表及相關證明文件等資料,於115年5月31 日(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表件不全者概不受理)函送本局辦理評選推薦事宜。 

三、參選應備資料包含推薦表、近3年(自112年1月1日起至114 年12月31日止)之書面報告(服務績效以近3年為限,並請註明歷年獲獎或受表揚情形)、相關佐證資料及資料使用授權同意書並附實際服務活動照片6張等電子檔送社會局 (所送資料及照片概不退還,請自行留存底稿)(詳見實施計畫)。 

四、相關實施計畫、評選項目、推薦表、書面報告大綱、推薦名冊彙整表、預定工作進度表、近6年(106年至111年) 全國績優志工團隊選拔獎勵名冊,已公告於該部「全球志 願服務資訊網」(http://vol.mohw.gov.tw/vol/index. jsp)公告區最新消息,請至該網站查詢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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