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有關本局攝製「[志願服務]志願服務基礎訓練(青年版)-桃園市政府青年事務局提供」線上課程,惠請貴單位廣為周知並鼓勵所轄多加運用,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訂定頒布之「志願服務法」第9條,為提昇志願服務工作品質,保障受服務者之權益,志願服務運用單位應對志工辦理基礎訓練(6小時)及特殊訓練(6小時)並於完成前開訓練後,發給志願服務證及服務紀錄冊,合先敘明。
二、本局為鼓勵青年投入志願服務,針對上項法規規定之三堂基礎訓練課程「志願服務內涵及倫理」、「志願服務法規之認識」、「志願服務經驗分享」錄製課程影片,邀請講師及主持人以節目對談並穿插青年街訪的方式,增強學員對志願服務本質及專業層面的認識。
三、本課程影片業已上架至「臺北e大」數位學習網(http://elearning.taipei/),惠請貴單位廣為周知;另惠請本府志願服務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將本影片納入所管志願服務基礎訓練認證課程,並轉知所轄運用單位多加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