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為擴大宣導「國民法官法」制度,請協助於學生或民眾較常接觸之地點張貼相關宣導品(海報及摺頁等),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秘書長109年11月13日院臺法長字第1090196706號函辦理。
二、「國民法官法」於本(109)年8月12日經總統公布,為利於112年1月1日開始實施新制並使民眾能獲知新制資訊,請協助張貼海報及擺放文宣品,方便學生或民眾索取,以廣為運用。
三、上開海報及文宣品將由司法院分批寄送,如有用罄之情形,請逕洽司法院發言人室鄭先生,追加文宣品數量(電話:02-2361-8577分機741,E-mail:cch0907@judicial.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