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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為鼓勵大型社團活動於本市主辦,以促進青年體驗學習,打造高雄為青年友善城市,請貴校協助,代為辦理向本局申請社團活動補助事宜,請查照。

說明:

一、經查109年11月11日高市府青綜字第10930543300號函,函頒修正「高雄市政府青年局青年社團活動發展補助要點」(以下簡稱補助要點),第四點規定為鼓勵大型社團活動於本市主辦,以促進青年體驗學習,打造高雄為青年友善城市。三校以上聯合於本市主辦之跨校性活動,每案補助金額上限提高為十萬元;十校以上聯合於本市主辦之全國性活動,每案補助金額上限提高為二十萬元,合先敘明。

二、因跨校性活動或全國性活動經費較高,且涉及不同社團參與,故補助要點規定應由主辦社團委託所屬學校代為向本局申請,並辦理核銷作業,補助款由學校代收代付予主辦社團,以簡化申請及核銷行政作業,俾利協助年輕學子順利申請補助經費,舉辦相關活動。

三、目前已有多所學校成功申請大型社團活動補助,貴校承辦人員如有相關問題,歡迎洽詢(07)799-5678分機2341、2342,將有專人為您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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