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檢送「111學年度全國學生舞蹈比賽高雄市初賽」彩排表、賽程表、領隊會議簡報及實施計畫(含健康狀況防疫名冊)各1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111學年度全國學生舞蹈比賽高雄市初賽實施計畫辦理。
二、請參賽團隊及個人務必賽前完成「健康狀況之防疫名冊 (聲明書)」及「參賽及陪同人員名冊」,於比賽當日報 到入場繳交。
三、參賽學生得於演出及檢錄時暫免佩戴口罩(檢錄完及演出 結束後須立即戴上)。個人賽得化妝,惟禁止共用化妝 品,會場室內及戶外皆不開放化(補)妝;團體組比賽全面 禁止化臉妝,違反規定者扣分。
四、本競賽場地嚴禁攜帶飲料食物進入,場地請勿遺留垃圾並 請勿在體育館內排練。
五、本次賽事不對外開放觀賽,進入演藝廳之人員須為該隊防 疫名冊表內之人員,並出示大會所核發之證件貼紙進入場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