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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檢送本部委請國立臺灣藝術大學(下稱該校)辦理「新住 民教育揚才計畫-第十一屆新住民舞蹈比賽」比賽辦法, 請協助轉知所屬,並鼓勵踴躍報名參加,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該校11524日臺藝大戲字第1151000678號函辦理。

二、為使新住民及其子女發揮其語言及多元文化優勢,進而提 升國人對新住民母國文化了解,本部自105年起辦理旨揭 舞蹈比賽,希冀藉由前開舞蹈比賽推動多元文化交流, 成為嶄新藝文平臺。

三、旨揭比賽相關訊息如下:

()報名時間:115223(星期一)起至115331 (星期二)止。

()參賽資格:

1、持有中華民國身分證或合法居留證之新住民。

2、報名團隊中新住民身分者須至少達3分之1,報名團隊僅1人者,須為新住民;2人者須至少1名為新住民身 分。

()比賽日期:

1、北區初賽:115426(星期日)

2、南區初賽:115524(星期日)

3、中區初賽:11567(星期日)

4、全區決賽:115614(星期日)

()比賽辦法

1、舞蹈類型:以新住民母國民族舞蹈為主。

2、參賽者須自備服裝、舞具、音樂。

3、演出時間(含進退場):

(1)A:35分鐘為限。

(2)B:57分鐘為限。

4、初賽每區各組別評選為「優等」隊伍晉級全區決賽。

更多詳細資料請參閱「新住民教育揚才計畫-第十一屆新 住民舞蹈比賽」比賽辦法。若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承辦人 陳小姐,電話02-2272-218125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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