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為提供學生多元展演舞台,並豐富社區居民假日藝文生活,本館特規劃「漾我青春才藝秀」展演活動,明(109)年上半年有意參演學校,請於本(108)年12月16日前提出申請,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活動實施計畫內容擇要如下:
(一)活動時間:週日下午4:00至5:30(視天候調整下午4:30至6:00)。
(二)活動地點:以本館戶外露天劇場為原則,但得視活動規模及天候因素調整至中庭、前庭或多用途大草坪。
(三)活動內容:適合戶外演出之各校藝才班或社團表演,例如:管樂、弦樂、打擊樂、扯鈴、傳統民俗藝術、歌唱等藝術表演。
(四)經費補助:依表演團體演出人數及活動內容酌予經費補助。
二、109年上半年受理學校申請表演日期:2月23日、3月15日、4月19日、5月17日、6月7日,共計5個檔期,每檔期以1所學校為表演單位,演出時間至少需要1小時。
三、因109年上半年檔期有限,有意參演學校,請先來電(TEL:8034473分機208陳小姐)登記活動日期,以免撞期。109學年度之檔期,將於109年4或5月函知各校。
四、檢附實施計畫、申請範例、核銷範例與注意事項、表演單位基本資料表(發佈新聞稿用)。